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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行业政策丨紧握十四五规划,实现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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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07: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政策

1、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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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简称《规划》)。《规划》指出,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是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集中体现,是新发展阶段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数字经济时代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的扣合点。
《规划》提出,培育工业级智能硬件、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船舶、无人机、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新型智能产品。发展基于智能产品的场景化应用,加快智能产品在工业、交通、医疗、教育、国防科工、健康养老等重点行业领域应用推广,服务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10个试点城市
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研究确定重庆、深圳、厦门、南京、济南、成都、合肥、沧州、芜湖、淄博等10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通知》要求试点城市制定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同时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落实资金等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据了解,今年4月,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调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等6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

3、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汽车雷达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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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汽车雷达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规定》由正文和3个附件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规定了汽车雷达使用频率(76-79GHz频段)、主要使用场景,明确了发射功率及功率谱密度限值、通用杂散发射限值、特殊频段保护限值、接收机阻塞特性等射频技术要求,并强调除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另有规定外,76-79GHz频段不能用于其他类型陆基雷达,也不能用于在航空器(含无人机、气球、飞艇等)上装载使用的雷达。
二是明确了汽车雷达无线电管理方式,即在76-79GHz频段内设置、使用汽车雷达,无需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但生产、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汽车雷达设备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三是明确了汽车雷达使用和干扰协调要求,即不得对同频段或相邻频段内依法开展的固定、移动、卫星固定、业余、射电天文等无线电业务或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并在附件2中规定了不同射电天文台台址及与汽车雷达之间的干扰保护距离。

4、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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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我国“十四五”时期信息化发展作出部署安排。《规划》是“十四五”国家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化工作的行动指南。
《规划》明确提出,开展车联网应用创新示范。遴选打造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加快智能网联汽车道路基础设施建设、5G-V2X车联网示范网络建设,提升车载智能设备、路侧通信设备、道路基础设施和智能管控设施的“人、车、路、云、网”协同能力,实现L3级以上高级自动驾驶应用。

地方政策

1、北京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
11月24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简称《建设规划》)。《建设规划》包括把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新使命、开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新征程、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加速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等十一方面内容。
在聚焦“三链”融合,加速培育高精尖产业新动能方面,《建设规划》提出,支撑“先进智造”产业创新发展。推动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的协同发展,构建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策源地,加速释放产业发展新动能。电池技术方面重点突破全固态电池与燃料电池技术,实现全固态电池和燃料电池电堆的工程化应用。自动驾驶方面重点突破固态激光雷达、成像雷达、融合感知等先进环境感知技术,车规级芯片技术,基于域控制的电子电气架构技术,计算平台、车控操作系统等智能决策技术,基于轮毂电机的分布式驱动、高安全线控底盘等控制执行技术,并实现在车辆上集成应用。网联汽车方面重点突破低时延高可靠车联网技术、路侧实时感知与数据处理技术、云控平台分级架构技术等,实现车辆与路侧设施的协同感知与决策,推动单车智能与网联智能动态融合,加速高级别自动驾驶车辆规模化运行。

2、北京市委书记蔡奇要求打造全球智能网联汽车科技创新高地
11月25日,北京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举办构建新发展格局讲座,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新概念汽车研究院院长李骏围绕智能网联汽车作辅导报告。北京市委书记蔡奇指出,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推动下,智能网联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北京具有发展智能网联汽车的基础和优势,要努力打造全球智能网联汽车科技创新高地。
蔡奇强调,要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车规级芯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操作系统等,提升自主可控水平。加强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骨干企业、高校院所等组建跨领域创新联合体,协同推进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深度参与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制定。要进一步培育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积极引进优秀造车新势力,推动高级别自动驾驶车辆实现量产,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吸引全球优势产业和技术资源在京布局。鼓励人工智能、互联网等企业发展成为自动驾驶系统解决方案领军企业。加紧推进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2.0阶段建设,推动传统车企向智能网联化转型升级和软硬件技术转化,布局高端零部件产业。
蔡奇强调,要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统筹推进专用网络、云控平台、网联道路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应用场景,做好冬奥会、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场景示范应用,鼓励智能网联汽车在物流、安全出行等领域示范应用。要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环境。探索适应智能网联汽车的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完善道路测试管理机制,开展新技术测试验证活动,推动交通大数据开放共享和安全监管。设立智能网联汽车专项基金,办好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

3、四川印发《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12月2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简称《决定》)。《决定》提出坚定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做优做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壮大清洁能源支撑产业等方面内容。其中,围绕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应用产业,《决定》提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提档升级。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基地。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水平,推动整车企业与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配套企业协同发展。培育引进新能源汽车头部企业,支持传统燃油车企转型,形成新能源汽车批量生产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新能源汽车汽配产业基地。加强与重庆联动协同,布局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及服务网络系统,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构建成渝“电走廊”。发展氢燃料汽车,构建成渝“氢走廊”。推动新能源汽车网联赋能和单车智能协同发展,争创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构建成渝“智行走廊”。

4、云南印发《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近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简称《规划》)。《规划》包括产业发展形势、产业发展现状、产业发展思路与目标、重点工作等内容。在重点工作方面,《规划》提到:
一是突出发展汽车电子核心零部件,形成产业优势特色。支持云南省内电子设备企业转型发展,培育其成长为新型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企业和解决方案供应商。
二是适应智能电动车发展需要,重点引进汽车电子、汽车安全等相关的电子元器件,发展电子控制安全系统(EPS、ECU等)、倒车雷达、车载信息综合控制系统等高科技汽车电子产品。
三是加快现代化V2X通信技术的研发应用。培育并引进新一代车用无线通信网络(5G-V2X)系统开发及设备生产企业,同时加快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协同推进LTE-V2X、5G等通信网络部署与交通管理信息化进程。
四是培育智能网联汽车新生态,形成增量产业链。推动一批智能网联汽车“补链”、“强链”项目落地,引导整车和核心零部件企业、总成企业、次级零部件企业组成产业化协同联合体,建立增量产业链。

5、海南印发《海南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12月6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海南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规划》包括发展现状、形势研判、总体思路、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在主要任务方面,《规划》提出拓展新型信息基础,开展车辆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琼海市申报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在琼海市、江东新区和环岛高速公路探索建设车路协同网络,提升LTE-V2X网络覆盖,试点建设部署5G+车联网V2X网络,满足车联网大规模应用。加快重点区域智能道路设施数字化改造和核心系统能力提升,建设基于边缘计算的路侧感知与计算系统,逐步带动全路网规模部署。推进车联网信息安全网络建设,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6、郑州印发《郑州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12月8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郑州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中提到,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为支撑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和改善城市出行,基于城市CIM平台,借助5G+MEC边缘计算智能交通算法、交通大数据、云计算等关键技术,建设路侧感知终端体系、完善信息采集、智能交通算法、I2X通信与发布一体化的智能路侧软硬件系统,打造基于边缘/云智能服务的智慧出行平台“车城网”,推动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

7、广州印发《广州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方案》
12月10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广州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方案》(简称《方案》)。《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重点任务方面,打造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围绕AI+交通,重点发展自动驾驶。大力发展自动驾驶汽车智能感知技术,有序推进车端网联化,加速车路协同场景突破,打造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化平台,推动全开放或半开放自动驾驶应用落地转化。推动广州市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建设,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延长智能网络道路里程,推动网联式自动驾驶规模化发展。推动智慧交通应用落地。依托5G、车联网、CIM、C-V2X、高精度地图等技术,加强物联感知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车路交互水平,探索智能网联汽车成熟落地方案。打造广州城市交通大脑,构建城市交通智慧感知平台、综合业务平台,实现智能动态交通调度应用和静态交通管理,缓解交通拥堵问题。利用智能感知、智能安检、无感支付等技术,加速智慧公交、智慧轨交建设,智能调配公共交通运力资源,构建智能公共出行体系。

8、重庆印发《重庆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12月13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在重点任务方面,《工作方案》提出协同发展智能网联汽车:
1、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感知设施建设。探索建立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开展面向无人驾驶环境的路侧设施全息感知及智能管控技术研究,在两江四岸核心区、两江协同创新区开展智能感知道路试验段建设,对道路物联设备、智能网联汽车、交通运行状态等数据进行全息感知。
2、建设车路协同一体化运行平台。依托CIM基础平台,在两江新区建设车路协同一体化运营与管理中心,搭建车路协同应用技术中台和业务中台,集成交通运行监测、应急指挥调度、车路协同仿真、基础设施运维和电子安全认证等功能模块,打造集数据感知、存储、监测、决策、服务于一体的数字底座,面向公众出行、企业运营、政府决策等多元化需求开展服务应用。
3、推动山地城市开放道路车路协同典型场景示范。以两江四岸核心区、两江协同创新区为重点,结合试点区域特征特色和现有条件,面向不同等级的智能网联汽车,开展智慧公交、智慧出租、无人驾驶特种作业车辆等特定场景下的应用示范,探索和验证车路协同技术在山地城市开放道路环境下的应用效果。

9、甘肃印发《甘肃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2月15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公安厅印发《甘肃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简称《细则》)。《细则》包括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测试道路类型和示范应用类型、道路测试或示范应用申请等十个章节内容。其中,在高速公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方面,《细则》提出:在甘肃省一般道路测试过程中,一年内累计单车道路测试行驶里程超过5000公里且无责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状况发生的车辆,其申请主体可申请我省高速公路测试。高速公路测试不允许做载人测试,申请高速公路测试车辆数量,由联席工作小组根据高速公路测试路段统筹安排。
在高速公路测试中,空载里程累计达到5000公里,在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状况的条件下,其申请主体提交高速公路测试情况报告、载物示范应用计划、安全保障方案等材料,可向联席工作小组申请开展载物示范应用工作。载物示范应用仅能在固定区域、限定时段开展。

10、常州印发《常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2月17日,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常州市公安局、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常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包括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主体、驾驶人及车辆要求、道路测试申请、示范应用申请、高速公路测试及示范应用、专用作业车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及负责等内容。
《实施细则》规定,测试高速公路应通过国家智能商用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安全评估,并由联席工作小组组织评审会进行评审。在高速公路测试中,完成合计不少于5000公里的空载道路测试,在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状况的条件下,提交高速公路测试情况报告、载人/载物测试计划方案(志愿者基本情况、签订协议、保险购买情况等)、安全保障方案等材料,可向联席工作小组申请开展载人/载物测试工作;载人/载物测试仅能在固定区域、限定时段开展。

11、天津印发《天津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十四五” 专项规划》
12月17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天津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简称《规划》)。《规划》包括“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回顾、“十四五”时期产业面临形势、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发展重点、保障措施等内容。
在发展重点方面,《规划》提出,顺应汽车消费结构升级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趋势,依托天津(西青)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契机,加快多种传感器集成模块化设计等关键技术研发,着力打造北方汽车电子集聚地。聚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加强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研发机械式自动变速器、整车控制器、变速器控制器等关键技术,重点推进符合国Ⅵ标准的发动机控制系统及相关测试工具研发和产业化。推进汽车电子控制产品集成化应用平台建设,实现中高端车身控制器模块及零部件规模化应用,加大力度促进无人驾驶及智能管理控制系统、智能车载终端设备及自主智能车载操作系统研发,积极开展智能交通应用示范。加快研究新型汽车电子电气信息架构、ADAS(先进驾驶辅助系统)等技术,打造跨界协同的产业链条,建成行业领先的汽车电子配套产业基地。

12、重庆印发《重庆西部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方案(2021—2025年)》
12月21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印发《重庆西部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方案(2021—2025年)》(简称《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包括总体情况、示范区建设总体思路、示范区探索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园区建设、重点项目情况、保障措施等内容。
在重点建设任务方面,《建设方案》提出积极布局发展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智能汽车关键技术产业化发展,重点发展环境感知传感器、车载芯片、中央处理器、车载操作系统、车辆电子控制、激光/毫米波雷达、微机电、自适应巡航、智能动力分配系统、智能紧急制动辅助系统、智能牵引控制系统、智能泊车、智能安全控制、智能车联网系统、远程智能人车交互系统、无人驾驶等智能化核心零部件;创新发展北斗高精度定位服务、导航服务、车用基础地图服务等服务和智能汽车的数字应用、娱乐应用、移动智能办公等应用。

13、上海印发《上海市建设网络安全产业创新高地行动计划(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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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等印发《上海市建设网络安全产业创新高地行动计划(2021-2023年)》(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聚焦关键技术突破,打造创新策源高地、推动服务转型创新,构筑业态集聚高地、开放数字转型场景,建设创新应用高地、健全载体培育功能,壮大创新产业集群等内容。
在深化网络安全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方面,《规划》提出依托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等地区围绕数据流通安全、车联网及信息基础设施安全、ICT供应链安全、金融科技安全等形成若干网络安全产业集群。
优化专业功能平台服务企业能力方面,依托相关大学、科研机构,以及国家工业控制系统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密码工程中心、工业控制安全创新中心等专业平台,深化技术服务、融合创新和成果转化等社会服务功能。

14、广西印发《数字广西发展“十四五”规划》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数字广西发展“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规划》包含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总体思路、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完善数据资源体系、做大做强数字经济等十方面内容。
在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方面,《规划》提出加快车联网设施部署,积极稳妥发展车联网,有序推进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及附属设施智能化升级,加快推广智能轨道交通,创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其中,车联网应用基础设施方面:以广西(柳州)车联网先导区建设项目为依托,争取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落地。推动基于5G的车联网(5G—V2X)示范建设,普及20个以上自动驾驶试点,在港口、景区、园区、校园等区域开展封闭区间无人驾驶示范工程,推进“柳州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车路协同项目试点。构建“智慧交通”大脑,实现交通基础设施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15、杭州印发《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12月23日,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规划》包含发展现状及趋势、总体思路、发展举措、保障措施等内容。在发展举措方面,《规划》提出增强产业实力,围绕智能网联汽车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与执行等核心环节,重点推动智能感知系统硬件、操作系统、车联网、信息安全、高精度地图及定位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持续提升高清摄像头、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和车用传感器等优势产品竞争力。重点引进智能网联整车企业,推进本地汽车企业向智能网联化发展,建立以整车为主体,关键零部件、试验检测和后市场服务为支撑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体系,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到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1300亿元。

16、柳州印发《关于柳州市2021年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路线的通告》
12月24日,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柳州市2021年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路线的通告》(简称《通告》)。《通告》发布柳州市2021年智能网联汽车开发道路测试路线。测试路线共计3个区域18个路段,全长约50.3公里。
在测试路线上开展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柳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相关要求。测试车辆应主动避开早晚高峰期和上下学道路拥堵时段,不得影响公共汽车正常通行。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禁止进行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

17、广东发布《广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围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交通,提出: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研究,实现开放场景的成熟应用。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加快5G技术、北斗导航、物联网、人工智能、BIM等新技术的应用,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采集、传输、管理与应用体系,夯实数字交通发展基础。推进智慧公路、智能铁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机场、智慧车站枢纽等建设,构建车路协同智能网联交通设施体系。

国外政策

1、美国新泽西州发布特伦顿MOVES项目征求意向书(RFEI)
12月6日,美国新泽西州州长Phil Murphy和新泽西州交通部(NJDOT)官员Diane Gutierrez-Scaccetti发布“特伦顿出行与机会:车辆公平系统(Trenton Mobility & Opportunity: VehiclesEquity System, MOVES)”项目的征求意向书(RFEI)。特伦顿MOVES将通过在该州州府特伦顿部署100辆自动驾驶汽车,提供安全、公平、经济和可持续的高质量出行,为特伦顿的9万居民提供服务。
特伦顿MOVES(机动性与机遇:车辆公平系统)项目将由州长办公室、新泽西州交通部、特伦顿市和普林斯顿大学合作完成。这将是美国第一个完全基于自动驾驶穿梭车的大型城市交通系统。每辆车一次可以搭载4到8名乘客。在初始阶段,将有车内服务人员演示该服务的安全性和操作完整性,项目的全面部署将在详细的规划和测试阶段之后进行。新的交通系统将使特伦顿的家庭以及传统的道路使用者能够适应州府街道上出现的自动驾驶汽车。RFEI回应的截止日期是2022年2月11日。在RFEI征集后NJDOT将发布正式提案。

2、欧盟CCAM战略研究和创新议程(SRIA)获得通过
12月8日,欧盟CCAM Partnership(Connected,Cooperative and Automated Mobility Partnership)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线上举行,会议通过了CCAM战略研究和创新议程(SRIA)。CCAM Partnership委员会由CCAM执行小组、CCAM Partnership代表以及来自欧盟委员会科研与创新总司(DG-RTD)和欧盟交通与运输总局(DG MOVE)的代表组成。SRIA描述了CCAM Partnership战略并定义了确定和优先考虑地平线欧洲(Horizon Europe)计划下所需的研究和创新活动的过程,此外讨论了议事规则的修订、CCAM 2023-2024年工作计划等内容。

3、欧盟委员会启动新的城市交通框架
12月14日,欧盟委员会启动了一个新的城市交通框架,并作为更广泛的“高效和绿色交通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框架概述应对城市交通挑战的措施,以推动实现碳中和,改善城市和周边的交通运输服务,提高货运配送效率。其中,通过数字化技术提高道路安全和驾驶舒适度也是重要领域之一。未来将通过提供实时交通信息等关键数据以支撑ITS服务,将ITS扩大到自动驾驶与多式联运,提高ITS的互操作性和跨界连续性。明确提出,到2030年,实现自动驾驶的大规模应用,和多式联运的普及,2050年实现交通零死亡。

4、日本将为L4级自动驾驶汽车上路立法
12月23日,日本警察厅提出一项在人口较少地区使用L4级自动驾驶汽车的许可制度议案。L4级自动驾驶汽车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实现完全自动驾驶。根据该计划,县级公共安全委员会将审查自动驾驶车辆运营商的计划,并批准他们提供自动驾驶服务。日本政府计划在2022年在道路交通法修订的国会上提出该方案,通过后将在日本国内研究开放第一条L4级别自动驾驶应用道路。

行业标准

1、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第185次全体会议召开
11月23-25日,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第185次全体会议以线上与线下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来自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成员国、WP.29下辖协定书缔约方、非政府组织的约140位代表出席会议。中国代表团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汽车发展处陈春梅调研员等人员组成。
UNECE可持续运输司司长李玉伟为大会致辞,他强调了车辆法规在提升道路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呼吁相关方携手努力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

2、浙江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基础地理数据规范》省级地方标准

12月行业政策丨紧握十四五规划,实现科技创新-5.jpg
12月1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研制,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基础地理数据规范》(简称《规范》)正式发布。《规范》中覆盖了智能道路交通设备、车联网路测设施、无人自动化码头设施、智能网联车充电设施等要素内容,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基础地理进行了全集规范。
与此前导航地图、自动驾驶地图生产及标准制定通常都是大型图商等企业主导不同。此次发布的《规范》是由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下属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牵头,联合了国内主要图商、车企及相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共同参与。具体包括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易图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学、清华大学、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德清县地理信息中心等知名高校与企业。

3、集度、蔚来、吉利牵头制定线控转向国家标准
12月1日,中汽研标准所在线控转向(Steer By Wire, SBW)工作组首次会议上宣布,集度、蔚来、吉利成为线控转向技术发展和标准化研究联合牵头单位,将牵头线控转向相关国家标准的制定。
汽车线控转向是方向盘和车轮完全解耦的下一代转向系统,也是线控底盘的重要组成,负责整个车辆的横向控制。2022年1月,中国的转向标准GB 17675-2021将解除以往对转向系统方向盘和车轮物理解耦的限制,但当前线控转向量产相关国家标准仍是空白。

4、由我国牵头的三项汽车雷达ISO国际标准通过PWI(预研)投票
12月7日,由我国牵头/联合牵头的3项汽车雷达ISO国际标准通过PWI(预研)投票,3项标准分别为ISO/PWI 13228《道路车辆激光雷达试验方法》(Road vehicles–Test method for automotiveLiDAR)、ISO/PWI 13389 《道路车辆毫米波雷达探测性能试验方法》(Road vehicles–Test method for detectionperformance of millimeter-wave radar)、ISO/PWI 13377《道路车辆毫米波雷达干扰协同指南》(Road vehicles–Guidelines for cooperative interference mitigationof automotive millimeter-wave radar),这是我国首次牵头/联合牵头汽车雷达领域的ISO国际标准项目。

5、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10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指导国家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组织编制了《“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部署了重点领域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包括农业农村领域、食品消费品领域、制造业高端化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生物技术领域、城镇建设领域、服务业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域、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等,其中,在制造业高端化领域中提出要“加快智能驾驶辅助、自动驾驶、汽车无线充电、车用操作系统、网联通信、信息安全等标准研制”。此外,《规划》提出要优化国家标准供给体系、健全国家标准保障体系,指出要“建立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机制,对于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发展需求,实施效果好、符合国家标准制定范围的先进团体标准,及时采信为国家标准”。

6、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3项V2X标准

12月行业政策丨紧握十四五规划,实现科技创新-6.jpg
12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513项行业标准,包括3项车联网行业标准,均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①YD/T 3957-2021《基于LTE的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安全证书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LTE的车联网安全证书管理系统技术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证书管理系统架构和相关的显式证书格式及交互流程。本文件适用于LTE-V2X设备和安全证书管理系统。
②YD/T 3977-2021《增强的V2X业务应用层交互数据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增强的V2X业务应用层交互数据要求,包括增强的V2X业务应用架构及其组成,增强场景及业务流,增强业务对通信系统要求,以及增强业务应用层交互数据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支持V2X增强业务应用的无线通信系统和V2X应用系统。
③YD/T 3978-2021《基于车路协同的高等级自动驾驶数据交互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车路协同的4级驾驶自动化(L4)、5级驾驶自动化(L5)的高等级自动驾驶的系统组成、典型应用和数据交互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基于车路协同的L4、L5高等级自动驾驶系统中消息层的设计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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