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们关注的是如何通过互联网实现知识的商业价值?通过四组对比理解知识经济的商业模式:
1) 产品模式与收入模式:对于传统的商品或服务公司来说,产品模式和收入模式是一体的:售出商品或提供服务,获得收入;分析典型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产品(用户)模式+收入(盈利)模式,尤其是平台型公司,产品模式考虑如何通过产品获取大量的用户,服务好用户;收入模式是设计商业化产品来获取收入;但传统商业模式和互联网商业模式最终考虑的都是:如何获得足够多的收入,如何获得盈利,收入与盈利如何持续增长。产品模式和收入模式分开也解释了为什么“变现”这个说法在互联网业流行,变现就是把现有的资源变成现金收入;在信息和知识领域,产品模式和收入模式分开从来都不是什么新鲜事。例如,传统媒体长期以来的做法是,电视台提供的产品是免费播放的内容,而它的收入模式是通过广告营销产品变现,即向广告主售卖广告。
2) 管道与平台:企业可以看成是一个“管道”,企业采购生产资源,加工成产品以增值,然后将产品售卖给消费者,资源在这个管道中向下一个环节流动时增值,创造价值的是企业、企业的生产设施和员工;传统媒体更接近于管道:品牌构建、内容生产、渠道发行、广告营销。而互联网让传统媒体变成仅包括品牌构建和内容生产两个环节,成为互联网平台上的内容供应商,把产业结构变成了“知识产品服务的提供者—知识平台—知识消费者”,这意味着不同的收入模式。出版业则出现了网络书店、Kindle电子书、网络文学平台等新中介者。
3) 平台之前与平台之后。过去,教育的方式局限于在教室内由老师讲授给少数学生听。MOOC带来的变化有:放开了学员的限制;课件可以重复播放;不同的教育机构都可以在平台上开设课程,学生可以跨“校”选课。它深刻地改变了媒体、教育、内容三种业务背后的经济算术:媒体的经济算术是,集中生产内容,集中售卖给广告主,单篇内容成本较低,售卖单元内容不足以覆盖销售成本;内容的经济算术是,单元内容的成本比媒体高,可以独立售卖,同时销售数量可以规模化;教育的经济算术是,单元内容的成本最高,售卖单价也较高,但难以规模化。平台出现后,媒体的广告收入受到影响,这使传统机构走向了通过会展获得收入,这就售卖唱片的收入减少之后,歌手通过现场演出获得收入。还有一个重要变化是,平台使得个体不必依赖于媒体机构,从而出现大量的自媒体,这是平台改变成本结构带来的变化;媒体直接售卖内容,也有媒体机构转向了教育培训业务。在互联网平台出现后,教育的边际成本降低,数量上从整体看可以规模化了,这使得大量教育业务在市场中出现。
4) 抽佣方式与增值方式
A. 平台至少要考虑三类利益:第一,平台所构建的市场的健康与长期繁荣;第二,平台所构建的市场的整体销售额和它的持续增长;第三,平台自己所获得的收入。
B. 大体来说,平台获得收入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每单抽佣方式,也称“抽水方式”。这种方式对平台各方都较为直观和易于操作,但是对于成长期的平台,每单抽取分成可能会削弱平台的长期繁荣,阻碍平台整体销售额的增长。因此,很多互联网平台在发展期,为了形成繁荣的市场,甚至会补贴交易各方;第二种,增值服务方式。对于非交易型的平台,比如媒体、线上社区、线下社群,不同用户群是在进行信息与知识的交换,但它们用以交换的不是金钱,可能是时间、声誉等,这使得抽佣方式是不可行的。因而,它们必须通过增值服务获得收入。增值服务模式是更着眼于长期的模式。
C. 有的电商交易平台宣称“免费”,通常指不收取入驻费、单个商品上架费、单笔交易分成等。但有多种收入方式:为卖家提供广告营销软件增值服务;提供支付服务而在单笔交易中收取佣金,通过累计的资金获取增值或提供金融服务获得收益。是否对单笔交易抽佣,提供什么样的增值服务,开发什么样的商业化(变现)产品,就是平台在设计自己的收入模式。
D. 对于知识产品与服务提供者,因为单笔交易抽佣的方式风险较低,我们只要考虑:哪个平台可以让我们实现较高的总收入?扣除平台收费后,哪个平台可以让我们获得较高的毛利润?哪个平台更有利于我们的长期发展?
2. 知识产品与服务提供商的收入模式:卖广告、卖货、卖知识
1. 知识产品与服务提供商的产品模式和收入模式的复杂性在于如何创造用户想要的商品,如何设计合理的价格与定价方式,如何将它卖出去,
1) 卖广告(向第三方收费),总的来说有如下方式:硬广、社交营销活动、刊发营销文章;撰写和刊发营销文章,即所谓“软文”; 举办自主品牌活动获得赞助,或为客户定制活动;通过平台提供的营销工具获得收入,获得平台的补贴等。这些卖广告或卖货背后是创意驱动的。
2) 卖货(卖实物商品),媒体、自媒体或知识机构走向售卖实物商品是自然的选择,因为它们拥有“粉丝”,而内容向来是商品的优质筛选器。有几种途径:为电商导流,获得交易佣金;开设商城,售卖精选商品;自己设计、生产和售卖特色商品。在实物商品中,最常见的、标准化的是图书,它具有品类多、销量呈现长尾的特征;对自媒体来说,在线售卖第三方的专业服务(如旅游产品等)也属于卖货;自己设计、生产和售卖特色商品的时间很短,但这段卖货热潮也给它们售卖非实体的知识产品与服务积累了很多经验和方法。
3) 卖知识(卖虚拟化的产品与服务),面向个人卖知识大体上有两种卖法:把知识转化为内容,像卖图书一样售卖;把知识转化为服务,像卖课程一样售卖。
4) 案例一,由马东、黄执中和胡渐彪推出的“好好说话”音频课程是喜马拉雅FM平台上的爆款,其变现思路是独家零售,每次5~6分钟的音频把当天课程的整体逻辑拆解成三步,方便用户记下来,内容定位是实用。虽然它是建立在《奇葩说》基础上推出的,但这款产品的做法和卖法都不是衍生品的做法,它是一款有技术含量的现象级产品。在线下,用户自发形成了基于这款产品的微信群,每天都有人在群里讨论。而《奇葩说》属于批发性质,节目本身的收入方式可能是广告(典型的媒体路线),但作为制作方也可以售卖节目内容给平台,从而获得收入。
5) 案例二,“凯书讲故事”的变现思路是用免费内容探知用户需求,待用户暴露出使用习惯后,再做出付费产品去满足他们,其商业模式是提供免费内容(媒体)、售卖内容、售卖实物商品和售卖教育四种方式的组合体。“凯叔讲故事”版本的《西游记》,先是被做成付费音频售卖,然后生产出了一款类似在玩偶里塞U盘的故事机,持续演化最终成了精美的随手听;开始做用户运营后,通过建微信群来连接这些年轻父母,开始组织“妈妈微课”,邀请教育方面的专家免费为年轻父母讲课,解答疑惑,疏通心理;在此基础上,王凯又发展出“父母训练营”付费项目,家长在参与过程中可随时与专家联系并提问,学习期间还需要提交作业任务等。每次训练营都会有800多人参与,价格从100元到500元不等,复购率达到40%;针对儿童和父母的相处沟通问题,王凯还运营了一个 “凯叔任务”的项目,用户通过参与这个任务可得到勋章。“故事内容是在塑造小孩的价值观,而一些活动任务则是要帮小孩建立起生活方面的良好习惯,找到与世界相处的方式。”
3. 知识平台的主要收入模式:广告、交易佣金、增值服务
1) 线上商城,平台所追求的是交易总量,每单抽取交易佣金和扩大交易总量是相互冲突的,这使得线上商城走向提供增值服务、提供商业变现产品来获得收入,比如淘宝向卖家提供一系列营销工具获得收入,如淘宝直通车、钻石展位以及阿里妈妈提供的淘宝客等;线下商城,由于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商城的交易总量有明确的上限,这使得商城每单交易收取佣金和收取租金两者并重,并可能通过收取各种附加费来扩大自己的收益。
2) 非交易型平台,如社交网络、移动社交,很自然地走向了增值服务。领英LinkedIn的商业变现产品不以普通用户为目标,而是发布面向猎头和企业人力资源(HR)的增值服务产品。
3) 在互联网知识经济领域,知识平台的形态、产品模式、收入模式还都在生成过程中:一部分平台前的重心还都在用户产品上,扩大用户规模和交易规模,补贴生产者、完全不收取佣金、收取较大比例佣金的收入模式都有;一部分不是只做连接和匹配,而是深入介入知识产品生产过程,如混沌研习社的运作方式更像是一个较大规模的独立生产者,它自己同时具有分发能力,因此它既可向生产商方向发展,也可往平台方向发展,售卖其他生产商的产品。
4. 附录8A 从媒体生意(media business)到内容生意(content business)
1) 现代的媒体生意,指的是把内容免费,从第三方获得营销收益,本质是“影响力生意”, 影响力在这里是泛指,可以是媒体品牌、用户覆盖范围、信息速度、专业质量、社区质量等。(一般被称为媒体的,通常具有连续出版的特征,而不是像电影那样是离散性的;很多针对媒体的投资会被视为所谓义利并举的“影响力投资。)比如,谷歌的生产行为是用各种方式获得影响力,产品是为用户提供免费信息,获得收益的主要方式是关键词广告。
A. 获得影响力后,媒体通常通过三种方式—广告营销、活动社群、专业服务,将其“货币化”,也就是获得收益:越大众化的媒体,越依赖广告,如电视和大众平面媒体;向细分受众进发,它逐渐依赖活动和社群,比如行业杂志,通过线下活动及会员费获得收益;走向最后的窄众,通过专业服务收费,最成功的是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终端的彭博新闻社,借由媒体的专业知识和财务优势,介入某个交易环节,是更进一步的专业服务。
B. 专业服务分化出媒体电商,将用受众转变为购买者,向他们售卖实物商品,细分为直接电商售卖和获取佣金两大类。一般媒体电商不介入所售卖商品的生产环节,或者至少不是完全由自己来完成所售卖商品的全生产流程,而是专注在自己所擅长的内容、影响力、用户关系部分。最佳案例是东方财富网,从股票投资社区扩展到理财产品销售;罗辑思维通过定制产品对会员实现了图书的溢价销售,而图书多数是按定价打折销售。
2) 互联网对媒体生意的商业冲击,破坏了广告收益模式,也就是破坏了整个媒体生意的第一块商业基石,大型互联网公司拥有更大的用户覆盖规模和专业人群细分;媒体的品牌影响力和连续出版的效果,广告营销团队和内容生产群体都受到冲击,再加上网络有超强的内容分发能力,,这一切最终驱动媒体成为内容制作方,与商业收益产生断裂,从而主导权和获利能力变弱。但现在普遍不看好媒体生意的广告盈利方式的观点影响下,我们还是应该了解,广告营销依然是多数媒体公司和互联网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对于网络大平台来说,用户是动态的,对媒体和内容生意来说,用户是静态的。
3) 内容生意,指直接出售内容及衍生产品从而获得收益。图书、音乐、演出和电影都是典型的直接出售内容的内容生意。虽然也有广告营销收益,但主流收益是售卖所产生的收益。其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只要制作出优质的、有长期生命力的“内容”( IP),这样的内容可以长期售卖、多次衍生、围绕它建立社群,用来对抗单次内容的不确定性。这个特征是很多内容公司试图创造独特内容并长期保有的原因。
A. 内容生意的货币化方式是:直接售卖、二次售卖、间接售卖。以、电影业的直接售卖的是影院放映;二次售卖的是衍生产品;间接售卖的是将版权售卖给电视台/网络视频平台,或者将版权售卖给游戏公司,植入式广告;体育生意的门票和衍生品(球员衣服),以及将电视转播权售卖给电视网,冠名权和球场的广告权益都属于直接售卖;,它长期存续,周期性发行,能建立紧密社群,有着部分媒体生意的特点。
B. 内容生意的特点是,有较大的前置投入,而“作品”是无法准确预测的,是高风险、高回报的生意。对比起来,媒体生意的特点是,有较大的建立系统的成本,但到了定期性内容生产环节时成本并不高,因有固定的用户群与客户群,收益相对可预测。
C. 培训教育,广义上说也是内容生意,只不过一般来讲,它拥有优质内容之后,只要抓住直接售卖这一环节就足够了。培训的商业本质是售卖课程,但现在很多从媒体、内容延展来的培训,实际上提供的是活动和社群。
第四篇 知识个体
第九章 知识极客与知识匠人:五种知识生产者
1. 富有创造性的作家应该效仿莎士比亚的做法,向人们提供看似流行但实际上却寓意深远的东西。我们都在不停地思考:我的角色现在是什么?我的角色可能是什么?我的角色应该是什么?
2. “知识极客”,是互联网知识经济的核心人群,可以分成五大类:
1) 知识原创者:塔尖的少数人。互联网没有给原创者的工作逻辑和工作方式带来根本性的变化,他们仍在寻找内核性的事物,即可以在数量上或影响力上具有极大扩展性的内核。因此,知识原创者所创造的东西往往很难直接被理解和直接应用,这使得他们和普通大众之间需要解读者,这也使得他们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知识经济带来的较大的经济收益。
2) 知识传播者:知识经济的主流人群。在信息与知识领域,内容和教育三种业务形态本质上都是关于传播的,解读者(以他们自己作为载体,理解高浓度、艰深的知识,将它变成更易理解的和接受的)、传播者(将知识转化为易传播的内容,扩大知识的影响面,吸引人去深入学习)一直是人数最多的角色。
A. 现在的“知识明星”做的就是知识的解读、传授与传播。在很多领域,都有人宣称提出了全新的观点,其中少部分的确是,但多数只是一种传播手法。技术和平台赋予这群知识传播者以活力,传播知识,有很大的娱乐成分。
B. 那些有传媒经历的人,通常不排斥做知识的传播者。例如,“李翔商业内参”定位“你的私家商业知识秘书”,替用户收集和整理商业新闻、知识和观点。它精炼信息和知识,注重服务性,为每条内容打上诸如“可以做PPT”“可以做谈资”等标签。
C. 教育领域的工作者重在传授,而非传播。传播是告知,是一对多,触及尽可能多的人群;传授,回到根本是一对一,是传授者与学习者的一对一互动。他们更关注教与学、教育方法、学习方法。
3) 知识产品经理:管理商品与构建系统的人。“产品经理”的说法最初源自宝洁,是全面负责一款商品的人:确定开发何种商品,组织产品的研发、生产、营销和销售,并且负责一款产品的商业模式和商业收益。互联网产品经理负责产品设计,管理或协调开发过程,并推动后续运营和持续迭代。与产品经理协作的,是工程师等技术人员。产品经理开发一个系统,运营人员运营一个系统,“人人都是产品经理” 实际上强调的是每个人都应全局地看产品。知识产品经理=主编(负责内容)+出版人(负责商业)+营销总监(负责广告销售,营销)。知识平台的产品经理是构建一个支撑知识商品或服务的系统来生产和销售知识商品:
A. 规划系统,设定它的整体业务逻辑,包括目标、功能、用户和商业模式等。
B. 设计系统,将规划变成设计蓝图、设计细节和体验设计。
C. 开发系统,与工程团队一起将设计变成可运行的系统,并迭代开发。
D. 运行系统,与运营、营销等各部门合作,将系统变成实际运行的产品,达成用户目标和收益目标。
4) 知识经纪人:是将知识产品或服务营销和销售出去,实现商业价值的销售团队。这群人的角色可能不像过去那么鲜明,他们可能是知识平台里各种职能的工作人员的融合,如营销、设计和编辑等,形成精干的团队。
A. 好的内容生产者具备三点:第一点是产品意识。一个合格的产品,至少应该具备两个条件:频率的稳定性和质量的稳定性;第二点是效率意识和用户意识。一定要提高效率,靠近和服务你的用户;第三点是价值意识。你想要做的产品,必须要对整个生态有一些正向的、建设性的价值,而不仅仅是索取。
B. 平台倾向于不是雇用“知识传播者”,把他们变成员工,而是试图与他们形成“联盟”关系,提供互联网交易平台给知识传播者,同时也从各种方面支持知识传播者。
5) 知识价值领袖:与知识原创者关注知识本身、知识的原创性不同,他们更关注“价值”社会价值与商业价值的人。有的人可能创造或传播了革命性的观念,如提出知识经济与知识工作者概念的彼得·德鲁克;有的人可能创造出具有巨大社会价值的知识平台、知识体,如维基百科的创始人威尔士、操作系统Linux的开发者李纳斯;有的人可能创造出具有巨大商业价值的知识公司。
3. 互联网知识经济的未来:平台和匠人个体共存的时代。不论是知识的创造,还是知识产品化,都是很难规模化的。“肤浅的能力在现代社会特别吃香”。但是,肤浅创造不出知识和知识产品,知识和知识产品需要“缓慢的匠艺时间”,这使得知识产品与服务的未来,必然是平台和具有匠心的知识极客个体并存的时代。
4. 6个智慧的支柱(pillars of wisdom)帮助我们去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去对抗碎片化:最重要的三个支柱是:大学及以上教育、个人兴趣领域和当前职业领域;其次是待学习领域和其他领域,包括有些已经失效的知识。
第十章 如何做一个精明的知识消费者
1. 收费知识产品让我们更容易得到有针对性的知识,同时也面对各种兜售:我们会问为什么需要,却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结果,甚至我们还要说服自己或被外界说服:你真的需要。要消费知识,我们通常要很久之后才知道结果,知识产品的结果与期望不一致的情况经常发生,我们对它的吸收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原有的认知水平和我们的投入与努力程度,而不只取决于产品本身。
2. 做一个精明的知识消费者,我们要努力提升自己的消费能力:如何选购(筛选),如何消化,以及如何使用。四个评估标准用来帮我们判断“要学什么”:深刻见解、行动、伦理道德和实践机会:
1) 从个人的知识整体和单个专业方向两个方面分别认识自己:我的知识之屋的支柱是什么。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消化略高于自己水平的知识,对于远超自己知识背景和能力的知识则很难消化。总是消费容易的知识相当于吃糖果,吃太多通常有害无益。
A. 每个人的知识支柱都是在不断进化迭代,我们每个人都不妨自问:有什么已有的知识支柱值得被高效利用?我们要努力在学习中建立哪些新的知识支柱?
B. 《建筑的七盏明灯》中提出了牺牲原则、真理原则、权力原则、美的原则、生命原则、记忆原则和顺从原则等。我们可以观察知名人士和周围的朋友,看这些支柱如何支撑他们个人的智识发展与事业发展。
C. 大师和普通人的知识之屋的区别在于:第一,支柱的坚实程度和高度不同;第二,各支柱的匹配程度不同;第三,它们组合形成的空间不同。乔布斯的知识支柱是科技产品、商业、品牌营销、艺术设计,他在每个领域都达到了大师级的水平。
2) 通过知识框架去对抗碎片化。在接触一个新的知识领域时,我们应先掌握这个领域的总体框架。好比要建一幢大楼,先建大楼的基础和框架,再建墙壁,装窗户,进行室内装修等。这样的思路可以用到几乎所有的领域,不管是是自己的专业还是兴趣领域。
A. 对于一个创业者来说,持续地接受各种新观念、故事不是什么好的策略,市面上流行的新观念可能是相互冲突的,我们很容易在观念碎片中迷失。较为有效的方式是先建立创业必需的商业与管理观念的框架:比如使用“商业模式画布”做·战略与产品规划;利用特劳特的定位理论建立品牌与营销;借鉴如韦尔奇和格鲁夫的一般管理,包括如何管人、管事、管财务、像CEO一样思考等。有了这个框架,在听到颠覆式创新、从0到1时,我们就知道这是进行战略与产品规划的新思路;在听到“超级IP”时,我们可以用它来丰富自己的品牌营销工具库;在听到合弄制、人人参与决策这样的外部观念时,我们可以借用它,实践它,加上,来自己的反思,内化成自己的一般管理模块。
B. 提高管理能力,整合彼得·德鲁克(《卓有成效的管理者》)的观点,关注如何提高生产率,以及英特尔前CEO安迪·格鲁夫(《格鲁夫给经理人的第一课》)主要关注管理者自己,这个框架合起来包括如下要点:第一,管理者怎么让自己变得卓有成效:关注自己的时间分配和使用方式,关注“我能做出哪些贡献”和“如何发挥自身的优势”;第二,用格鲁夫的“早餐店的生产线”来了解如何进行产出导向管理,从“事的逻辑”的角度掌握如何提高生产率;第三,了解有什么样的具体工具可以提高管理者的生产率:开会、决策、激励下属、招人与留人等。
C. 我们还应当定期地回顾和优化自己在这个新领域的知识框架。在跨越某个知识与经验阈值之后,我们常常会发现更有效的框架,之前的框架需要彻底废弃。
3) 通过“输出”和“使用”学习。不只是使用知识,然后提供反馈,产业界的实际运用甚至会超越学术界的研究,反过来指引学术研究。
A. 在使用知识时,注意:第一,不能把碎片化的知识不加思考地投入使用,应当经过消化、吸收,有意识地转换为针对自己实际情况的可行方案。第二,不能教条化地使用知识,即使判断理论和假设是有效的,也还是需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B. 书所提供的信息往往比较稀疏,需要我们用想象和思考去补全,读书使我们处在一种主动活跃的状态。经常发生的情况是,作者的逻辑很流畅,读书后我们自以为很懂,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一个可行的改进就是强调“输出”:做摘要,整理系统性的思维导图,撰写阅读笔记,向他人介绍这本书,举办讲座系统地讲述。知识的消费者首先必须成为知识的生产者。
C. 能否将自己的经验传授给他人,是验证自己对知识和技能掌握程度的关键指标。当然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在使用这样的输出方法来学习时要注意避免两个陷阱:之一,对于一些无法直接重复和验证的领域,这样的输出过程可能有事后合理化、美化的倾向。从对自己负责任的角度讲,我们应当做到至少对自己真诚,我们在听他人的经验分享时也要意识到讲者有这种倾向;之二,这样的输出之后,我们可能错误固守自己的经验,固执地认为自己所总结是对的,在未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进行变化时失去灵活性。
D. 管理方面的四种伪学习:干货式学习、自嗨式学习、鸡汤式学习(往往忽视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把公共层面的制度问题、行业层面的战略问题、企业层面的管理问题全部简化为创业者个人努力和个人奋斗的问题)和“粉丝”式学习。
4) 通过分享与交流学习:促成真正的交流,针对性知识的价值最高。问好的问题,得到有价值的答案;多倾听,然后给出有价值的反馈。所有真正有价值的知识,都不是普遍的一对多,而是有针对性的一对一,知识只有在真正的交流中才能产生。
A. 知识产品的一个根本特性是,图书、课堂、媒体或所有其他一对多的知识传递,都只是建立一种对话的基础。有了这个对话的基础,我们能够与现实对话,与自己对话,与他人对话。而不是仅仅通过分享和交流来改进学习的体验感。
B. 知识没有高低贵贱,并非普适性的、高深的知识才是有价值的。针对性的知识,是和场景知识是相通的。哈耶克在《知识在社会中的利用》认为,“在各行各业中,对人们的了解、对当地环境的了解、对特殊情况的了解”是宝贵的财富。
C. 读书的时候,书的内容是第一位的,因为通过读书学到的是显性知识;当你玩游戏时,首要的价值是游戏怎样促使你思考,即学会如何解决问题和做出决策。
D. 付费知识产品的基本逻辑不是它们本身是有价值的,而是把我们这些知识消费者纳入其中之后,我们与产品一起形成更大的整体价值。由于现在的付费知识产品的价格往往并不高,我们很容易成为知识的收集者,但收集却不使用。
3. 观念型知识:撬开我们的壳,让我们看到新的世界,促进我们思考和反思;工具:让我们把理念变成实践,根据自己的需求定制化的工具价值更大。工具方法论:要学习理念,更要掌握工具;了解工具背后的逻辑、适用之处、优点与不足;使用中的工具才有价值;最重要的工具是自己的工具,尤其是经过调适和改造过的工具;
第十一章 知识的工具化:知识消费者的个人目标
1. 技艺(知道怎么做)优于知识(知道什么)。所有的理念都要面临从观念到实践的过程:我们接受观念的冲击,并且试图把观念应用到自己的领域。商业领域是理念和理论最多的地方,都是和实践紧密关联的。直到这种直接转换不太成功之后,我们才发现工具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2. 弱理念、强实践的工具:商业模式画布(business model canvas)与清单(check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