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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终局——元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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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4 14: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知乎文章《元宇宙无限游戏的无限正和机遇》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话——
“科技的创新可以不断将零和游戏变为非零和游戏,将有限游戏变为无限游戏。当新的非零和游戏和无限游戏再次变为零和游戏和有限游戏时,便是下一次科技革命到来的时机。“

当前的互联网架构有着难以克服的瓶颈。一切技术导向和产品体系都是围绕一个中心在展开,以此获得全球性的高速扩张,技术服务于商业,并受商业所控。直至今日,商业垄断出现,技术进步停滞,内卷化严重,全球监管问题不断,人们开始怨声载道。在我国,移动互联网月活 11.6 亿,人均使用 App 有 26 个,月均使用时长 160 小时,已经基本达到移动互联网的增长顶部,很难再迎来新一轮的用户数、人均时长和人均 ARPU 方面的提升。几乎所有的互联网巨头都在谋求一个新的未来,抓紧布局新的内容和消费场景变革,于是有些公司便果断押注了元宇宙。


在过去的 20 年里,互联网是将世界万物降级为无数个“超链接”,人们通过各种入口获取自己想要的“超文本”,还可以与“超链接”进行不断地交互,成功地将很多现实世界的生活方式迁移到了互联网。时至今日,这些都成为常态,尤其是年轻一代根本无法想象没有互联网的世界该如何运转。如果互联网是对现实世界进行了折叠,那么元宇宙则是再度打开这个折叠,重新立体化呈现现实世界。在元宇宙中,人们对世界的认知和交互将不再只有“超链接”,而是可以真实可触可感。


当前阶段,元宇宙以追求沉浸感为突出特征,这是传统互联网所未能建设出的用户体验。沉浸感也反映了一种用户自主的归属感,他们深深认同这个虚拟的元宇宙平台,像建设自己的家园一样,愿意为之付出精力、虚拟劳动、虚拟资产等。互联网出现的平台和服务为地球公民带来了工作、社交、娱乐、餐饮、购物、出行等全方位的生活生产模式升级,而这些转移到网络上的行为交互又在源源不断产生更为虚拟的内容,人们也越来越习惯虚拟对现实生活的“侵蚀”。尤其是在疫情催化下,虚拟反而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和慰藉,人们开始思考为何不完全沉浸在一个虚拟的世界中。这一切都在加速互联网的虚拟化进程,元宇宙便是最终归宿,正好借用刘慈欣老师的一句话“人类的面前有两条路:一条向外,通往星辰大海;一条对内,通往虚拟现实”。同时,互联网建立的全球性规模也为元宇宙的形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缩短了进程。根据互联网世界统计(IWS)数据,截至 2020 年 5 月底,全球互联网用户数量达到 46.48 亿人,占世界人口的 59.6%,过去十年年均复合增速 8.3%。互联网用了近 30 年的时间完成了这场史诗般的人类从现实世界向数字世界的大迁徙,基于互联网革命的成果,元宇宙可能用不了十年便能再次完成人类从数字世界向虚拟世界的大迁徙。


此外,互联网还萌生了一些非常有助于建设元宇宙的场景模式,例如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和直播平台。抖音虽然作为一家互联网巨头,有着中心权威的位置,但它放弃了中心化生产内容,而是让全民共同参与短视频的创作、发布、传播和变现,并打造经济系统,让平台与用户共同分享生态利润,使每一份劳动获得公平的回报。平台仅保留监管权和裁决权。这种模式的创新并非来自技术,而是一种去中心化的理念,是对过去互联网内容生产体系的一次彻底冲击,由此诞生了一个庞大的经济体——创作者经济,并将社会的内容传播权重新交还给每一位合法公民。抖音的成功也证明了短视频这种立体化承载更多信息的媒介会比其他维度单一的媒介能更好地表达这个世界,可以将人的情感表达淋漓尽致地传递到全球无数人心中,获得共鸣。元宇宙将这份共鸣带到了真正立体的虚拟世界中,虽然它还是一段视频的形式,但你的周围出现了与你感同身受的伙伴,可以随时交流,结为知己。


互联网规模的终局,元宇宙价值的开启。在 PC 互联网时代,接入终端是 20 亿台电脑,移动互联网时代是 400 亿个移动终端,而元宇宙时代终端数将再上一个量级。同时互联网的价值是建立在一个平面的网状结构,而元宇宙则是一个立体的、多维的结构,中间隐含的价值量是互联网的很多倍。


谈及互联网,有个著名的定律——梅特卡夫定律(Metcalfe’s law),即一个网络的价值等于该网络内的节点数的平方,而且该网络的价值与联网的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事实上,“梅特卡夫定律”在数学上是有意义的,一个 N 个节点的网络,它的总连接数为 N*(N-1),当 N 足够大,它接近于 N 的平方。如果把网络里的连接数直接看成是网络的价值衡量指标,则“梅特卡夫定律”一个完全成立的等式。2013 年,梅特卡夫本人在《IEEE计算机》上发表了一篇文章,用 Facebook 从 10 年的实际数据证明了自己的定律符合 Facebook 现实中的成长轨迹。正是由于“梅特卡夫定律”的存在,让无数互联网人对规模和增长前仆后继,相信规模能带来指数级的回报。


但也有人提出了质疑。2006 年 7 月一位名为鲍勃·布里斯科的研究员发表了《梅特卡夫定律是错误的》,指出其根本缺陷在于——对网络中的所有连接都赋予了相同的价值。他认为网络中的连接的价值并不是同等重要的,连接也分强连接和弱连接,同时提出了一个新的描述网络价值的法则——齐普夫法则。这一规律用数学公式抽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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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价值和数量呈对数关系,例如一个网络 10 万人的时候价值 100 万,如果增加到 20 万人,根据梅特卡夫定律,它的价值增长到 400 万,但根据齐普夫法则的计算,它的价值则只增长到 210 万。



互联网的终局——元宇宙-2.jpg

新兴网络增长 vs 受限网络增长



传统互联网的网络拓扑生长是呈中心辐射型的,而且围绕一个大中心一般只有一层小节点。这种中心辐射型网络常见于当下各种互联网巨头平台,他们拥有自己独立的生态圈网络,且一般难以相互连通,称之为“围墙花园”;但在每一个生态圈网络内,却由巨头担当中心节点建立起自己生态内所有小节点(公司和用户)间的连通;一般也不存在让某个小节点再次担当第二级中心节点继续辐射生长的情况,因为巨头大中心控制着一切,任何下一级节点的生长本质上都是巨头在继续辐射。当今看似互联互通的互联网实际上正是由众多“围墙花园”子网络组成,类似银河系是由无数个太阳系组成。由于人类对全球性网络世界的探索也只有不到 30 年的时间,这种网络拓扑的存在有其必然性——简单、低成本、高效、符合传统商业结构、大底层不统一、适合初期发展需求,代表了漫漫演化进程中的最初级阶段。但它的终局也逐渐显现——强者愈强,赢者通吃,更加封闭,权力过大,创新停滞,引发民愤。大的网络会吞噬小的网络,不断扩大自己的辐射,直至覆盖几乎所有的互联网服务范围,然后开始封闭发展,压榨用户利益,锁住商业利润,建立商业垄断帝国。看似用户也能在这种超大网络中获取所有的日常需求,但也失去了跟外面其他生态网络的连接性,所拥有的权益也无法转移到其他网络空间,甚至所有权(包括数据和资产)都牢牢掌控在超大网络的中心节点手中。网络规模越大,封闭性越强,这就是互联网商业垄断的本质。所以,今天互联网的价值公式并不完全遵循梅特卡夫的美好设想,所谓 N 的平方甚至在某个巨头生态网络内都要大打折扣,随着“围墙花园”网络拓扑临近终局,整个互联网价值反而在不断下降,这便促使人们开始紧急寻找下一代网络拓扑——无标度网络(Scale-free network)或者去中心化网络(Decentralized network)。


所谓无标度网络,首先主张整个互联网不存在“围墙花园”,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其次是网络中的大部分节点只和很少节点连接,而有极少的节点与非常多的节点连接。这种关键节点(称为“枢纽”或“集散节点”)更像是一个促进者而非权威,它的存在使得无尺度网络兼具高效与互通,避免了中心化垄断和割裂,也拥有更强大的承受能力。无标度网络因此具备了一种强大的特性——涌现(emergent properties),即相比于之前对单一中心节点的依赖,会涌现出一群能够指数级产生更大创造力、创新或解决问题的关键节点。当今的很多开源软件网络,如维基百科、区块链等,都属于无标度网络的成功范式。随着关键节点越来越去中心化,整个网络将彻底变成完全去中心化的形态,释放真正的 N 平方价值,这将是互联网的终局,也是元宇宙的开端。里德定律(Reed's Law)甚至认为梅特卡夫定律的 N 平方都不足以描述这种新型网络的价值,认为更应当呈指数级增加。因为在无标度网络中,不仅具备整体全连接性,而且某些节点还可以轻松形成“逻辑”子群,每个子群也都像一个整体互联网一样在不断创造价值,无数子群的叠加便是指数级的价值增长。或许里德定律更为适合具有无限开放性的元宇宙,所有的节点自由出现在元宇宙的去中心化网络中,彼此之间的连接互通不存在任何隔阂,而且它们会自发组织形成无数“平行宇宙”(平行子群),即便同一个节点也可以同时出现在不同宇宙中,贡献着不同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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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特卡夫定律 vs 里德定律

我觉得自己在万人之上。我就是我,一个独立的个体,一个世界。我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是一分子,而是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
——尤金·扎米亚京《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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