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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新冠病毒药物适应证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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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4 02: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PF-07321332/利托那韦片(Paxlovid)适应证等内容的通知》。《通知》指出,药物名称调整为“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适应证为发病5天以内的轻型和普通型且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成人。

《通知》指出,300mg奈玛特韦片与100mg利托那韦片同时服用,每12小时一次,连续服用5天。对本品中的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不得与高度依赖CYP3A进行清除且其血浆浓度升高会导致严重和/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的药物联用。使用该药品前应详细阅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规定的适应证、用法用量、剂量正确使用药品,对禁忌证、不良反应、药物的相互作用等情况要熟知,并详细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等情况,避免有禁忌证的患者使用该药品,避免与本品禁止联用的药品联用;各地要严格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切实保证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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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健康报首席记者 姚常房

编辑:管仲瑶

审核:徐秉楠 闫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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