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意 发表于 2022-3-18 14:38:30

中信建投证券投行委委员陈友新:券商投行需提高研究估值能力 以高质量定价实现价值传递

????本报记者 昌校宇

????3月18日,注册制下,询价新规落地满半年。机构投资者报价集中度显著降低,估值定价中枢更加合理,有效改善了之前网下投资者“抱团压价”“博入围”等现象。

????中信建投证券投行委委员、股权资本市场部行政负责人、董事总经理陈友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全面注册制落地在即,加之新股询价、定价渐趋科学与理性,将给市场带来三方面变化。

????“其一,有利于机构投资者加强新股估值定价工作,完善合规风控制度,审慎合理报价。”陈友新介绍,随着新股制度市场化程度加深,新股上市后不再稳赚不赔,投资者自担风险、买者自负的意识已经逐步提高。“新股不败”的神话被打破,将倒逼机构投资者基于行业和公司基本面开展研究工作,更科学理性地进行新股定价,完善合规风控制度,审慎参与报价。

????“其二,有利于券商进一步强化承销职能,做好价值传递、利益平衡、综合服务等工作。”陈友新同时表示,发行定价的市场化将进一步强化券商的承销职能。在承销组织过程中,券商将进一步加强销售定价能力建设,深入挖掘发行人投资亮点,积极向投资者传递企业投资价值,发挥发行人、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的协调和平衡作用。同时,发行承销端的变化,也将反过来引导券商在承揽时加大对优质项目的发现与培育,为市场输送更多受投资者青睐的公司。

????“其三,有利于IPO公司合理定价,提升融资效率,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陈友新进一步解释,随着新股询价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不同行业、不同特点的发行人被市场给予差异化定价。未来全面推行注册制的背景下,一批优秀、具有成长潜力的公司可更便利地登陆A股市场,加大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甚至整个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全面注册制已箭在弦上,对于券商该如何强化投行承揽与销售定价能力建设,陈友新提出三方面建议。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做好“把关人”职责。充分且如实的信息披露才能使投资者充分了解企业内部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提升市场有效性。券商投行可对企业的信息披露承担把关责任,着力提升招股书披露质量,重视风险揭示的信息披露、聚焦主营业务及重点项目、确保披露内容逻辑清晰,真实、准确、完整传达发行人信息,以供投资者进行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

????提高研究估值能力,以高质量定价实现价值传递。未来全面注册制下,投行的核心职能将回归价值挖掘和价值判断,能否合理定价将成为证券成功发行的关键因素。强大的研究能力和对产业研究分析的系统性研究是合理定价的基础,券商投行需进一步加强行业研究能力,提升对相关企业的价值分析,以专业、公允、合理的估值定价建议在定价过程中推进买卖双方博弈,从而实现高质量定价。

????加强市场销售能力,积极拓展机构客户资源。未来全面注册制下,新股发行逐步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承销环节逐步成为投行业务的重点,销售能力相应也成为投行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大的机构投资者资源在股票承销推荐、发行窗口选择以及合理价值的确定等方面均能有强有力的支持。因此,券商投行应当全方位拓展与维护机构投资者资源,充分挖掘潜在客户、加强客户网络覆盖、培育优质投资者。

(编辑 张明富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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